外勞看護
提供你詳細的外勞看護申辦條件、申請資格、應準備文件等資訊。
外籍看護申辦條件
13. 多重障礙 (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重度
增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條件
申請人資格
外籍看護應備文件
外籍看護申請作業流程
入境前
1.
向工作所在地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進行媒合審查
入境後
11.
不定期關懷雇主及外勞之互動、外勞工作情形,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
入境後聘僱費用
家庭看護工(雇主負擔部份)
加班費
NT$2,668/月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就業安定基金
NT$2,000/月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健保費
約 NT$1,329/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外勞自付426元/月 (自113年1月1日起))
職災保險費
約 NT$49/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職災保險費率0.18% (自112年1月1日起)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 26,046 (含4個星期天的不休假津貼)
意外保險費
家庭類外勞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外勞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外勞自行負擔部分
體檢
約2,000元/次 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衛生署指定醫院)
諮詢服務規費
第一年 1,800/月、第二年 1,700/月、第三年 1,500/月 (外勞人力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