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選優質24H全日看護工

嚴選優質24H全日看護工

外勞看護

提供你詳細的外勞看護申辦條件、申請資格、應準備文件等資訊。

外籍看護申辦條件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應具有下列任一文件:(112.10.13修法,自112.10.15起適用)
  • 一. 被看護者符合以下情形者,得採多元認定方式,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
  •      (一) 使用長照居家照顧、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者
  •      (二)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失智症輕度以上 (CDR量表≧1)
  •      (三)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特定身心障礙項目特定等級以上者。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等級
1. 平衡機能障礙
重度
2. 智能障礙
重度
3. 植物人
重度
4. 失智症
輕度
5. 自閉症
重度
6. 染色體異常
重度
7. 先天代謝異常
重度
8. 其他先天缺陷
重度
9. 精神病
重度
10. 肢體障礙
重度
11. 罕見疾病
重度
12.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呼吸器官
重度
13.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吞嚥機能
中度
13. 多重障礙 (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重度
  • 二. 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      (一)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八十歲,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者 (巴氏量表最高不得超過35分)。
  •      (二) 被看護者年齡滿八十歲以上未滿八十五歲,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 (巴氏量表為60分以下)或全日照護需要。
  •      (三) 年齡滿八十五歲以上,認定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者 (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增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條件

  • 1. 植物人。
  • 2. 巴氏量表評分為零分,且六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被看護人具以上條件之一者,得聘僱兩名外籍家庭看護工日夜輪流照護。)

申請人資格

  • 1. 被看護人之配偶。
  • 2. 被看護人之直系血親,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等。
  • 3. 被看護人之三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如兄弟、叔侄等。
  • 4. 被看護人之二親等以內之姻親,如婆媳、翁婿、祖父母與孫媳婦(女婿)等。
  • 5. 被看護人在台無親屬者,得以病患本人為申請人。

外籍看護應備文件

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應備文件
  • 1.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 2. 被看護者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 3. 被看護者病症暨失能診斷書影本 (多元認定免評者則提供其相關文件)。

外籍看護申請作業流程

入境前
1.
向工作所在地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進行媒合審查
2.
函送勞動部審查
3.
勞動部核發招募函
4.
挑工媒合
5.
文件翻譯
6.
外勞來源國在台辦事處文件認證
7.
外勞來源國當地勞工部門文件審查暨驗證
8.
外勞入境前健康檢查
9.
外交部核發入國簽證
10.
訂機票、劃位
11.
確認外勞入境日期
12.
通知雇主外勞入境日期
13.
外勞入境作業安排
入境後
1.
接機
2.
外勞入國3日內健康檢查
3.
移民署按捺指紋暨申辦居留證
4.
向工作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辦理入國通報
5.
送工報到,與雇主辦理交接手續
6.
協助外勞辦理全民健保暨意外險加保事宜
7.
協助向勞動部辦理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
8.
協助安排外勞入國滿6、18、30個月健康檢查
9.
協助將外勞健康檢查結果向各地衛生局辦理報備
10.
協助辦理外勞居留證延期
11.
不定期關懷雇主及外勞之互動、外勞工作情形,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
12.
提供相關法令、資訊及諮詢
13.
協助申報外勞綜合所得稅,並提供稅務諮詢
14.
協助安排外勞離境相關事宜

入境後聘僱費用

家庭看護工(雇主負擔部份)
基本薪資
NT$20,000/月
加班費
NT$2,668/月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就業安定基金
NT$2,000/月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健保費
約 NT$1,329/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外勞自付426元/月 (自113年1月1日起))
職災保險費
約 NT$49/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職災保險費率0.18% (自112年1月1日起)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約 NT$ 26,046  (含4個星期天的不休假津貼)
備註 : 外勞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惟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意外保險費
家庭類外勞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外勞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保額
30萬以上
雇主負擔保費
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外勞自行負擔部分
居留證
1,000/年  (入出國及移民署)
體檢
約2,000元/次  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衛生署指定醫院)
諮詢服務規費
第一年 1,800/月、第二年 1,700/月、第三年 1,500/月  (外勞人力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