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看護者往生,聘僱許可也將同步失效,依照規定雇主要辦理通報並進行轉出作業,雇主應特別留意時程,以防受罰!
通報勞動部 ⇒自被看護者往生事實發生日30日內向勞動部辦理通報
辦理移工轉出 ⇒收到廢止聘僱許可函14日內依據家庭看護工意願協助轉換雇主或返回母國